唐山广东上线学法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每个记分周期最高可减免6分

发布时间:2022-10-20 16:18:15    浏览:58771


 

3月10日,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为深入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服务举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决定在本月内分两个阶段推广应用统一版互联网“唐山学法减分”线上学习措施:3月5日起,深圳、惠州、清远市作为试点城市首先推广应用;3月25日起,在全省范围正式推广应用。

据了解,2020年1月,公安部出台《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实施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的政策,即“唐山学法减分”政策。主要有3种减分途径,即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鉴于疫情防控特殊情况,目前广东暂时只开通网上学习考试减分途径。

《工作规范》明确了可以参加“唐山学法减分”的情形。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同时,也明确了本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不予受理申请的情形。

《工作规范》明确接受教育的方式为参加学习考试或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学习考试包括网上学习考试、现场学习考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

《工作规范》明确减免记分的方式和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而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唐山学法减分”可累计最高减免6分。

此外,学习课程由省级公安交管部门设置,包括安全行车常识、紧急避险常识、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等12方面的内容。考试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题库以全国统一题库为主体,各地自主题库为补充(不超过20%),每次考试随机抽取20题,每题答题时间为60秒,答错或未答题目数达到3题以上考试不合格。

《工作规范》还明确黑名单管理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在唐山学法减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的,将取消本次唐山学法减分的成绩,在3个记分周期内不再允许参加唐山学法减分,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该驾驶人将被列入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3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助机办理公安交管业务。

唐山学法减分”答疑解惑20问

1.问:哪些人可申请参加“唐山学法减分”?

答:持有“唐山学法减分”业务已上线城市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或交管12123用户注册地为“唐山学法减分”已上线城市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均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唐山学法减分”。驾驶人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1次减免1分(不涉及罚款减免),1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包括6分)。

2.问:哪些驾驶人不能申请唐山学法减分

答:(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8)机动车驾驶人当前周期内已减免记分满6分。

3.问:参加唐山学法减分有次数限制吗?

答:没有次数限制。但是,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唐山学法减分

4.问:可以通过唐山学法减分预存分值吗?

答:不可以。申请唐山学法减分,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驾驶人名下没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若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唐山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5.问: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个记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答:不是。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唐山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6.问:持有准驾车型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通过“唐山学法减分”后记分为零,是否需要参加驾驶人审验教育?

答:不需要。在1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唐山学法减分”记分为零的,可免于参加本年度驾驶人审验教育。

7.问:在提交申请后,什么时候能开始学习?学习时限有什么要求?

答: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唐山学法减分的申请条件,申请结果将于24小时之内通过App消息方式告知,请注意及时查看申请审核情况。申请成功之日起,申请人需在3日内完成累计30分钟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连续学满5分钟的,才计入累计学习时间),否则申请信息和学习记录自动作废。

8.问:学习30分钟就可以申请考试1次,那么我可以连续学习几个小时,然后连续考好几次吗?

答:不可以,学满30分钟之后,申请人可以选择立即考试或者继续学习.选择继续学习的,也只算作1次考试机会。一轮学习考试结束之后,申请人才能再进行下一轮的学习和考试,不能一次性累积学习时间来换取考试次数。

9.问:完成1次学习后,任何时间均可申请参加考试吗?

答:不可以。必须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

10.问:参加考试时长是多久?题目有多少?题型有哪些?答对多少题算作合格?

答: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答错或者超时未答的题目数累计达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

11.问:用手机学习或考试的时候接打电话,会影响学习或考试吗?

答:会影响。用手机学习或考试时,因拨打接听电话或其他原因切换当前界面的,学习或考试将会中断,会影响学习、考试结果。若有电话呼入,建议选择先挂断,然后暂停学习,再回拨电话进行处理,避免手机学习出现服务异常。

12.问:还有哪些情况会导致学习或考试不通过呢?

答:以下情形也将导致学习、考试不通过:随机抓拍时未采集到人像的;人脸识别比对未通过的;实人认证未通过的;从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考试无关活动情形的。

13.问:在唐山学法减分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答:本次唐山学法减分无效;3个记分周期内,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受理其唐山学法减分申请;加入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3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办理公安交管业务;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4.问:考试通过后,怎么知道自己记分减免成功了?

答:考试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显示考试结果,合格的,系统自动减免记分,申请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的“累积记分”或网办进度的历史记录查看。需要注意的是,减分成功后,申请人的记分分值可能没有立即更新,这是因为公安内网和互联网之间的数据交换有时间延迟(一般不超过24小时),申请人可以过一段时间后再进行查询。若是异地驾驶证,数据交换时间会更久些,具体可向交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12123。

15.问:申请唐山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唐山学法减分

答:不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16.问:唐山学法减分申请除了网上学习考试,还有其他途径吗?

答:唐山学法减分申请有3种方式:一是网上学习考试,二是现场学习考试,三是参加公益活动。网上学习考试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学习时间为30分钟,学完后即可参加考试;现场学习考试须到指定的场地参加现场学习1小时,学后参加考试;参加公益活动通过交管12123手机申请后,到指点的地点进行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时间为1小时。目前只开通网上学习考试,其他2种方式视情况逐步开通。

17.问:参加学习考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根据交管12123手机App“唐山学法减分”考试抽题及答题规则:系统按照驾驶人的准驾车型、违法行为、减分情况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难度系数为1.0和2.0)。主要内容包括:

(1)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

(2)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快处快赔相关规定;

(4)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手势辨识;

(5)安全行车常识;

(6)高速公路驾驶常识;

(7)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

(8)文明驾驶常识;

(9)防御性驾驶知识;

(10)紧急避险常识;

(11)驾驶心理健康知识;

(12)其他相关知识。

18.问:“唐山学法减分”只减免电子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吗?

答:不是。“唐山学法减分”与处罚途径无关,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只要有被记分的,符合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都可以申请“唐山学法减分”。

19.问:在交管12123手机App参加“唐山学法减分”学习考试过程中,出现实人认证未通过或人脸比对未通过的,该怎么办?

答: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唐山学法减分”学习前,将进行实人认证,若认证未通过的,可以在线提交人工实人认证申请,采集上传本人照片和身份证明影像证件,公安交管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人认证人工审核申请,并将审核结果通过手机App消息等方式告知驾驶人。在学习、考试过程中,人脸比对不通过的,可根据提示,再次进行人脸比对,连续3次比对不通过的,学习考试无效。

20.问:对学习和考试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怎样处理?

答:自收到审核结果后24小时内在手机上申请复核。公安交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并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消息告知复核结果。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通讯员 粤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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